《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辦理指南
1
范圍(必備)
本標準規定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辦理的事項類別、審批編號、審批單位、審
批對象、審批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方式、審批數量、審批申辦材料、流程圖、審批程序、審批內容、
辦理時限、收費款項、重要提示、行政救濟的途徑和方式、聯系信息。
本標準適用于《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的辦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可選)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
辦理指南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3
事項類別(必備)
行政許可
1
4
審批編號(必備)
(由政務辦統一編號。)
5
審批單位(必備)
沈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
審批對象(必備)
(符合辦理事項業務條件的對象。)
7
審批依據(必備)
一、《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郵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寄件人應當
提交所在地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郵寄證明。
郵政營業機構應當查
驗、收存準予郵寄證明;沒有準予郵寄證明的,郵政營業機構不得收寄。
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管理辦法》第三條
與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有關的生產經營企業、
醫療機構、教學科研單位通過郵政營業機構郵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第一款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寄件單位要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
部門申請辦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證明》(簡稱郵寄證明)。郵寄證明一證一次有效。
三、《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第六批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遼食
藥監法發
{2012}305
號)將此項審批權限下放到市級管理部門。
8
辦理條件(必備)
(應填寫辦理本業務前需要辦理的事項或者應滿足的條件。)
9
辦理方式(必備)
申請、受理、審批、發證、公示。
10
審批申辦材料(必備)
1.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證明申請表以及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郵寄藥品的情況說明;
2.
加蓋單位公章的
《營業執照》
、《藥品生產許可證》或
《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僅藥品生產、經
營企業提供)。
注:
1.
委托他人辦理應提供授權材料
(包括企業法人授權書、
企業公章、法人章、
非法人企業由企業負責人
簽字、經辦人、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授權經辦范圍、期限等);
2.
涉及上級主管單位的應提供上級單位意見;
3.
申報材料真實性自我保證聲明。
11
流程圖(必備)
1.
申請
申請人準備申請材料,向窗口提交申請。
2
2.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