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蘇人保規〔2012〕10號
關于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220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并報省政府同意,從2012年6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F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吳江市、太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140元/月調整為137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吳江市、太倉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9.2元/小時調整為11.5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各項